按照市文物局召开的全市文物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及文物局下发的有关贺兰山东麓文物安全通知,我处各部门加强文物遗址及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解决文物安全突出问题。现将文物安全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 文物遗址安全工作
针对文物遗址安全,文物管理科建立健全文物安全检查巡查、隐患整改、保养维护等制度,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开展全面细致的日常巡查。组织对陵区文物遗址的安全巡视,加大陵区文物保护力度,坚决做好陵区内的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确保陵区文物古迹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建立完善的文物档案和安全保护巡查记录。一旦发生文物消防或其他安全事故,启动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陵区放牧等破坏陵区生态平衡行为,随时进行排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
x区不可移动文物主要集中展示、保管于博物馆,博物馆馆藏文物5千多件,包括博物馆陈列展示及文物库房收藏保管文物,博物馆针对国家一级文物唐卡绢画设立恒温恒湿柜,珍贵文物定制匣囊,妥善保管文物,一般文物按照质地、尺寸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文物保存环境安全。文物库房钥匙设专人保管,制定出入库房登记制度,确保可移动文物安全。博物馆设有安防监控系统,有效保证文物安全。
三、消防安全工作
为了消除陵区消防安全隐患,管理处定期对博物馆、办公区、宿舍安全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在加强人防、物防的同时,对技防设备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要求全体人员加强安全意识,保证文物安全。管理处结合已有的安全、消防预案和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带班领导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演练,消防设施检查,安防人员培训,使之了解和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性能,掌握各类灭火器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做到了消防安全工作有措施、有演练、无隐患。
我处始终把文物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制定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防火防盗应急预案等基础上,开展好自查自究,确保文物安全无死角。多年来未发生任何安防消防责任事故,今后我处将一如既往的开展文物安全工作,切实做好文物遗址及可移动文物保护安全工作。
x区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