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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请示 篇3

2024-07-17 来源:欧得旅游网

  X市发改委:

  郑州市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是经市发改委立项批准的我市农业系统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批复文号为郑发改农经〔20xx〕233号文,批复日期为20xx年5月11日。该项目受到市委、市政府及多位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都对此项目多次作出了重要批示。

  该项目原定建设地点选址在我市二七区侯寨乡,由于我市城区发展规划的调整,在原定的项目建设地点推进工作遇到了极大困难。针对该情况,市发改委把此项目的选址问题作为重大项目专题报告给市委连维良书记。连书记明确指示原选址已不适宜,指出该项目要在郑州东部另外选址,并作出“要在郑州东部规划建设一个都市农业示范园区”的重要批示。时任郑州新区李柳身书记随即也作出批示“在郑州新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选址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在得到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后,郑州新区发改局、市农委、市农科所、中牟县政府等多部门共同商讨研究新的选址方案,在把若干备选方案报于市委连维良书记后,连书记明确批示了项目的选址地点,时任郑州新区李柳身书记也明确指示“就按方案一继续深化”(方案一即新的项目选址地点)。

  按照市领导的指示,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关怀和支持下,目前郑州市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新的选址地点已确定,位于中牟县大孟镇,即现在的黄河农场五分场地块。在郑州新区发改局牵头协调下,市农科所已于黄河农场达成并正式签订了项目建设所需用地的土地转让协议书

  新的选址地点位于我市沿黄现代农业发展带的中心位置,符合国家的用地政策,符合我市的农业发展规划。该地块面积大小适当,土地分布集中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交通便利,是比较理想的农业科研示范用地。并且该地块位于中牟县农业生产腹地,又紧邻雁鸣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园区作为一个集科研、展示、示范、观光为一体的平台,选址于此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不仅有利于辐射、带动周边的农业生产,促进当地农业结构调整,更好的发挥展示、示范的带动作用,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又有利于发展园区的都市近郊生态旅游功能,区位优势相当明显。

  在新的选址地点,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主要为两大方面:一是新征园区农业科研用地720亩;二是实施园区科研农田的配套建设,这包含有很多的内容,比如新建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科研管理房、农机库、智能温室、晒场、大门、园区道路等等。郑州市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先期工程于20xx年开工,预计于20xx年前竣工完成。

  鉴于以上情况,故申请变更原由郑发改农经〔20xx〕233号文《关于对郑州市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复的项目选址地点。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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