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见附件(森泰农产品经销商价格体系)
二、订货方式
乙方提前一天将所定产品以电子版形式传到森泰邮箱,并电话通知甲方。
三、配送方式
如乙方单次订货金额到3000元以上,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不收取运费。如乙方单次订货额在3000元以下,甲方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收取100元运费。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在产品销售单(共两联、甲乙双方各一联)上签字确认。每月29日(月份为29天的提前一天)双方核对产品数量和金额。乙方确保在当月的30日前(月份为29天的提前一天)结清当月货款。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 %的违约金。
2、甲方提供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退货。
3、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交货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1%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卖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