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锦绣山河记砦新居1号院3#-5#楼
2、工程地点: 嵩山南路南三环向面2公里
3、承包范围:走廊、门厅、电梯前室墙地瓷砖工程,运料、铺装、勾缝等,确保验收通过。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运输费、包验收合格。
5、施工依据:以设计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内容为准。
二、 单价及结算依据:
工程结算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按照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1、地砖: 单价32.00元/平方米。
2、墙砖: 单价38.00元/平方米。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全部完成后付至总价的8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7%,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
四、质量要求及工期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工期要求:20xx年12月5号前完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
3、保修要求: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及时进行回修,若出现不及时情况,甲方将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4、材料使用要求:材料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得出现损坏瓷砖情况。大面积施工前须先施工样板间,根据样板间确定每层的瓷砖使用量,其损耗相比样板间不得超出2块/层。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处罚措施: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每人罚款50元。
2. 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3.严禁聚众闹事出现上述行为,无论有何理由,每次均罚乙方5000元,工程结算时扣除。
六、注意事项:
1.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班前会、班后会,以便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事提前向甲方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会议制度处罚。
2.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但不得因延误工期和延期工程交付。此项工作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止。
3.在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须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容器、剩余材料,保持建筑物、施工现场及临近范围的清洁和整齐。
4.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是合同的一部分。
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合同结算款后失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