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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篇22

2024-07-16 来源:欧得旅游网

  工程名称: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都匀市银河之都A、C栋人行天桥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规模:约 74 ㎡

  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 核批准的该项目设计图肆套,电子文档壹份。

  三、设计费用期限及交付进度:

  1、设计费用为一万元(壹万元整)人民币包干;设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十天内。

  2、设计人按要求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后,三日之内发包人认可,发包人认可后三日内支付60%设计费给设计人,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四、双方责任:

  1、发包人协调设计人与该项目总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

  2、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 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范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4、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将根据损失的程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6、设计人必须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7、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两份。

  发包人: 签 字(盖章):

  设计人: 签 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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