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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党性分析1000字 篇22

2024-07-17 来源:欧得旅游网

  转眼间我到法院工作已是十五个年头了,认真回顾和检查我自己多年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反思自己在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认识到自己与新时期优秀党员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现就我个人的党性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信念方面。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缺乏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自觉提高党性修养的主动性还不够强。

  2、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政治理论水平不高。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学习不够,对精神的领悟不够深刻。

  3、本职工作方面。底子溥,知识理论水平低,审判业务技能尚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调处案件矛盾方面的技巧不够完善,接待当事人时的耐心、细心和热情不够,处理案件时略显急躁,不利于案件矛盾的有效化解,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有待提高。从审判业务工作向文字调研工作转变适用不够快,文字功底不够扎实。

  4、创先争优方面。工作过程中满于现状,创先争优和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强。工作中的创新不够,工作不够大胆,谨小慎微,放不工手脚,未能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着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够牢固,工作中缺乏新的亮点,不能够很好的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 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

  1、理论学习不深入,思想政治素养不高。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的法官,能够依法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讲政治了。

  2、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对做好本职工作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识不深,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联系起来。

  3、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审判工作以及文字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4、没有很好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也是解决自身思想、信念和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有力武器。但当自己面对取得的一些成绩时,逐渐产生了自满情绪,对自己身上的一些缺点和错误,思想上重视不够,更不能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随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照检查,分析评议,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精神,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把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实践,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使理论知识水平始终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力争在理论上逐渐成熟。

  2、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意识。从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向前延伸,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解决群众矛盾,案结事了为最终目的,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法院公信度和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出发。树立文审判作是做好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的根本保证的思想观点,切实加强审判工作。

  3、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克服过去在工作中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淡薄的问题,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认真做好民事审判这一本职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高效圆满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各项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把好清廉关。

  4、提高审判业务素质,增强文字功底。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一些法律热点、难点,努力提高法学理论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和法律专业调研工作。全面熟悉和掌握我院的重要政治时事和审判前沿亮点,做好信息宣传工作,为我院的整体良好态势发展做出贡献。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

  5、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通过经常性的、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认真查找自身和同志们思想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剖析根源,寻找对策,有效整改,在批评中求发展,在斗争中求团结。要按照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严于律己,善于批评别人,真正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鞭策自己,推进法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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