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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股东转让合同协议 篇24

2024-07-17 来源:欧得旅游网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人):

  经20xx年2月2日股东会议决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10%股权(计20万元)转让给乙方: ;甲方 ,同意将的5%(计10万元)转让给乙方:;

  (2)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的25%股权(计50万元)转让给乙方:;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15%股权(计30万元)转让给;

  (3)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的20%股权(计40万元)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1)乙方同意出资人民币20万元受让甲方所转让的10%;乙方同意出资人民币10万元受让甲方所转让的5%股权;

  (2)乙方同意出资人民币50万元受让甲方所转让的25%股权;乙方同意出资人民币30万元受让甲方所转让的15%股权;

  (3)乙方同意出资人民币40万元受让甲方所转让的20%股权。

  3、本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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