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公司党委,总公司党委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张同志是分公司所属天宏化工厂管道维修工人.共产党员.今年8月12日上午8点3分,天宏化工厂成品车间后处理工段油气管道突然爆炸起火.正在利用公休清理夜问施工现场的张被爆炸气浪猛烈推倒.头部,右臂和大腿等多处受伤,鲜血直流,鞋子也被甩出很远.在这危急关头,张强忍剧痛,迅速爬起,顾不得穿鞋和查看自己的伤势,踩着玻璃碎片,冲入烈火之中,迅速关闭了喷胶阀门,油气分层罐手阀,蒸汽总阀.接着叉抓起干粉灭火器奋力灭火.他先后用了余个灭火器扑救颗粒泵,混胶罐等处的大火,在随后赶来的厂保卫科青年工人韩的援助下,英勇奋战十几分钟,终于将大火全部扑灭,避免了火势的蔓延.张在身体多处受伤,火势凶猛,并随时可能发生更大爆炸的万分危急关头,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果断处理突发事件,为遏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故扩大,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的行为体现了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生命的崇高精神品质.谱写了一曲当代共产党人的正气之歌.青年工人韩不顾危险,奋力救火,也表现了忠于职守,不怕牺牲的精神,不愧为一名称职的保安人员.为此,总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一,将张和韩奋力灭火的英勇事迹通报全公司,予以公开表彰.
二,授予张"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为张晋升一级工资,并颁发灭火奖金5000元,以资鼓励.
三,为韩晋升一级工资,并颁发奖金1000元,以资鼓励.
希望各分公司党委,总公司党委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总公司党委的表彰通报,以张,韩的英勇事迹和崇高精神为动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化工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公司党委
二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