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安全监控系统保持正常运行,更好的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2、矿井监控系统的设备按制度进行维护,不得随意损坏,非专职人员不得操作。
3、各矿井监控室必须保持清洁干净,非专职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主控电脑,不准上网或玩游戏。
4、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实时监控采掘工作、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温度、水位及水速等环境参数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5、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矿长和总工程师,矿长和总工程师接到汇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
7、为确保监控系统的可靠正常运行,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传感器要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8、对主控电脑开关时,必须按程序进行,不得强行关闭或切断电源,导致电脑相关数据的丢失或损坏程序。
9、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10、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1)工作面甲烷报警浓度大于等于1.0%;断电浓度大于等于1.5%。
(2)工作面及回风巷一氧化碳报警浓度大于等于24ppm。
(3)回风巷甲烷报警浓度大于等于0.75%。
11、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12、风巷风速报警值不低于0.25m/s。
13、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传感器报警值大于等于26℃,断电值大于等于30℃。
14、主水仓警戒水位报警值根据本矿井水仓容积,确定警戒水位,水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为传感器报警值。
15、矿井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1)在主控电脑室干与监控无关的'事,特别是上网和玩游戏的。
(2)井下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的。
(3)台帐、记录不规范,报表不及时审阅签字。
(4)任意敷设或错误敷设传感器起不到监控作用的。
(5)监控员没有进行巡回检查,设备出现问题没有清楚的。
(6)监控室无人值班或监控员随意脱离岗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