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天我被组织提名担任市民政局局长,理解市人大常委会对我拟任职务进行审议和表决,如能获得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我将认真履行好这一职务,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庄严承诺: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团结,带好班子,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三、求真务实,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救灾工作方针,组织、协调、实施全市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3、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做好全市优抚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制度及医疗救助管理制度。
5、抓好全市婚姻、儿童收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的登记、审批和区划地名管理等社会事务工作。
6、做好民政财务、统计工作,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民政事业费。
7、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把执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项目的政策和规定,向社会和公众公示,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带给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服务。
8、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严格职责追究,强化效能监察,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9、认真承办市人大代表推荐意见,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
四、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办事公开、公平、公正,理解广大群众的监督,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以上承诺,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