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大窝村三组村民 米使作
乙方:大堰沟村村民 彭、彭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属于永久性,乙方子孙有继承转让权。
二、土地四至边界:东至彭地边;南至路边为界;西至彭地为界;北至彭地为界。
三、成交后一切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陆万叁仟元整(63000.00元)。
五、如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者,违反方付守约方违约金贰拾万元整(00.00元)。
六、合同从双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