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金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租赁内容包括:厂房面积 平方,每平方租金11.5元库房面积 平方;每平方租金6元,办公室两间,合计 平方,每平方租金8元;二楼宿舍2间,每间都有开户窗。
2、前三年年租金不变,年租金为元;半年支付一次。满期后甲乙双方根据租金行情再行协商。
3、租期时间约定: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1月01日、
4、水电费的结算,按照实际使用度数(以供电局的收费单为依据)和平摊下来的公共用电来结算。
二、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4、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甲方应该提前告之,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三个月,甲方有权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追讨房租。
三、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乙方也不能提前退租。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