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xx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保”、“六稳”决策部署,落实总局“四力”要求,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在疫情、灾情过后,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规模,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一)不折不扣抓好宣传。
全县办税服务大厅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减税降费政策。在电视台、县政府的网站、发布定期发布政策解读和落实情况信息,利用企业包保群,纳税服务微信群向纳税人发布有关信息。
一是“出硬招”,推出125条便民利民惠民具体措施。20xx年“春风行动”有针对性地推出11大类34项125条具体措施,充分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二是“送红利”,确保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我们实行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增强税费政策宣传实效性;依托税收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提升优惠政策享受精准度。
三是“显柔性”,推出“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推进柔性执法,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统一执法标准,推进区域内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
(二)抓实抓细培训辅导。
对内,“打铁必须自身硬”,累计培训税务干部1000余人次。对外,统一举办了5期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专题集中辅导培训,小微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8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另外,采取座谈会、面对面、入户培训等多种形式对纳税人进行培训辅导,继续开设了“减税降费”辅导“小课堂”,受训对象包括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共计20__余人次。
(三)压紧压实包保责任。
县局领导及业务股室包企业,税务干部包个体户,实现重点户包保全覆盖。一把手亲自指挥,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包保责任人精准定人定责,形成人人有挑战,人人担责任,全员参与的格局。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包保走访活动,用好线上包保问需平台,持续落实减税降费“红利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缩短企业退税时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政策宣传应知尽知,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税款应退尽退。
(四)聚焦服务,持续不断地优化营商环境。
20xx年以来,我局不折不扣落实优惠政策,“搭桥补链”助企高质量发展。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全力提升便民办税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增添企业发展“驱动力”。
一是线上办税更加力。
梳理“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全程网上办清单”185项,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截至目前,累计线上办理业务10542笔,网上申报率超96%,免费邮寄发票45万份。
二是集中办理更助力。
办税服务厅试行“白加黑”和“5+2”突击办税模式,一天3班倒,周末连轴转,为办理拆迁安置房契税申报的纳税人排忧解难。同时,做好工作衔接,建立先税后证、优惠办理、凭证管理等协同管控制度,推进契税完税信息、减免税信息、不征税信息数据实时共享。两周内完成7154户次拆迁安置房契税申报。
三是发挥纳税信用融资效应,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链难题。
持续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设,对全县7190户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不断深化“税银互动”服务,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20xx年累计帮助196户(次)企业融资1.75亿元。
(五)减税降费成效。
20xx年1-5月份,我局深入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增信心”线上问需包保服务,为2858户重点包保对象匹配责任人151名,共计减税降费5.79亿元,其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1.1亿元,节能环保减免3264万元。
(六)下一步打算。
1、注重发挥税务机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优势,不断完善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减税降费共治机制,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在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中形成的税收共治格局和水平。
2、持续做好减税降费宣传,统筹线上线下宣传,在扩大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报道的同时,积极在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加大推送力度。
3、积极向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行业协会、当地重点企业负责人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和税务部门落实措施,全面展示减税降费成效。
4、继续扎实办好“小课堂”,提供“分类式”“菜单式”个性化辅导,满足不同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
5、认真总结前期“两送一问一保”包保工作经验,拓展包保的内涵和外延,建立包保服务长效机制,确保纳税人、缴费人遇到办税缴费问题时能找到人、找对人。继续倡导推行包保服务“三个三”工作法,不断丰富内涵。
6、精准、过硬地做好减税降费统计核算工作,深入、科学做好政策效应分析工作。
7、严明纪律严肃追责,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强对落实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的税务干部,一律严肃查处,依规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