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关于开展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实验幼儿园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一中全会精神,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弘扬宪法精神,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之成为知法守法的优秀公民。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主要活动内容
1.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学习提高法制意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带头人。
2.邀请法律界人士来园组织法制讲座,帮助教职工进一步理解法制内涵,通过各类案例剖析,了解和掌握如何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
3.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要自觉成为法制宣传员,利用晨间、餐前和离园前的谈话时间,向幼儿灌输浅显的法律知识,培养基本的法律意识。帮助幼儿明辨是非,懂得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例如:做了错事,却谎称是他人所为,那就是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在购买食物的时候,注意查看保质期、生产日期,拒绝食用过期、不卫生的食物,那就是自我保护意识的很好体现。)
4.按照区教育局的安排,邀请关工委的老同志来园举办讲座活动,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结合交通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宣传交通和消防安全法规,指导孩子们认识有关标志、标识,养成自觉遵守规则的良好习惯,帮助孩子们形成自我保护的强烈意识。
6.开展法律进校园和法律进家庭等活动,通过班级网络、家园联系栏目等对家长进行法制宣传,在“六五”普法的开局年,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五、活动要求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的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要注意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有效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幼儿园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法律知识测试和检查,检验教职工的学习成效和宣传效果。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