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1日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全市发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创建新型和谐家园”倡议书以来,大部分小区业主(居民)能够积极参与,争当文明使者,但也有个别业主(居民)不但不响应、不参与,而且屡屡做出一些与文明行为格格不入的事情,影响小区和谐,也给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抹黑。为进一步抵制不文明行为,杜绝不和谐现象,现就“建设和谐文明小区、创建新型和谐家园”重申如下:
一、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创建和谐美好的家园,建设和谐文明小区,创建新型文明邻里关系,需要每一位业主居民的积极参与,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小区增添亮色,为卫生城市复审增添光彩。我们要主动参与,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从每一点举止言行的细微之处做起,积极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献计献策。
二、多做实事,躬行实践。我们要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我市住宅小区文明公约,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做到爱我小区,爱我家园,爱我城市。
三、立足本位、热心公益。我们要积极参加本小区组织的各种创建活动,努力争做创建文明使者。
四、遵章守法,严于律己。每位业主居民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遵守各项行为守则和管理法规,不做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创建新型文明邻里关系抹黑的任何事情。共同塑造美好友善小区、和谐文明小区的良好形象。
五、文明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小区团结友爱维护秩序
2.礼貌待人助人为乐邻里和气遵纪守法
3.保护环境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仪表整洁
4.移风易俗新事新办美化生活崇尚科学
六、区规民约
1.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不损人利己。
2.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相互帮助,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友谊。
3.不得在小区内饲养狗、鹅、鸭等有碍他人休息或卫生的动物。
4.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事件的发生。
5.各用户须保持区内及门前卫生清洁,住户前无垃圾,门前无积水,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箱内。
6.各住户要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倒垃圾。住宅楼房、院墙、车库等一切建筑设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建设改造。损坏公共设施的,由其责任人负责修建。
7.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播放大功率音响或其它影响周围居民休息的事。
8.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做到环境干净、整洁。
9.严禁在楼道、楼顶、仓库顶、楼后公共场所乱放柴草及煤炭等物品。
10.要破除陋习,树新风,不得在小区内搞迷信活动。
11.机动车,自行车等要按规定有序停放。和谐文明小区的创建是整个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与我们每个家庭、每个居民业主的利益、福祉紧密相连。为此我们倡议并庄严地承诺,积极相应政府号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尽自己所能,使我们居住的小区、城市更美丽、更文明,共同创造出一个平安、和谐、洁净、有序的家园。
寿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xx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