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XX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面、严格、细致、深入、快速”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原则,以监管关键环节、各类隐患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控管、大整治,强化责任意识、问题导向和整改实效,确保我县教育系统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控管、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统筹部署、协调督促。由局长胡佐军同志任组长,局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法制股,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利用专题讲座、暑期通讯日志和电视专题等多种方式对中小学生及家长开展以道路交通、防溺水和防雷电等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知识;邀请专业部门组织学生进行消防、交通、传染病等方面应急演练,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应急和自救能力。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制定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由校长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对教室、食堂、水塔、宿舍、厕所、围墙、栏杆、旗杆、实验室、运动场、体育设施、锅炉房、停车棚、水电气线路、电器开关插座、电扇、电视机及幼儿园的大型游乐设施等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四不漏过”,即不漏过每一栋校舍、不漏过每一种设施、不漏过每一个部位、不漏过每一环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设置好警示标志后,该关闭的一定要关闭,该停用的一定要停用。各单位要填写好《20xx暑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于7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法制股。局分管领导分头带队开展安全工作抽查,各股室对主管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抽查,并督促整改;抽查与整改工作情况,7月30日前报法制股。
(三)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各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集中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克服一切困难,利用暑期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领导小组将在假期和开学前组织相关人员,进校暗访督查,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四)强化交通安全监管。
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校领导包班级安全管理,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程,每班每学期至少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3、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老师值班制度,防止学生乘坐非法客运车辆,严禁租用非营运车辆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组织学生旅游、出行。
4、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1)切实做好“五个一”,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开展校车安全预防性“大排查”,切实做到“五个一”,即:对所有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状况检查,对校车安全管理及存在的问题向所有幼儿园和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征求一次意见建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所有校车行经的路线进行一次实地勘察,将校车安全管理现状和隐患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一次专题汇报,解决一批校车安全管理的难点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道路条件差、事故风险高、不具备校车安全防护设施路段,要调整校车运行线路;对道路线型不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标志标线不完善的隐患路段,要及时提出改造建议并推动落实整改。一时难以改造到位的',要竖牌警示,并加强重点巡逻管控,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2)把牢“两道”关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管控”。一是把牢进出校园和上路关。严格督促校车使用单位落实校车出车前的安全例检、登记检查和安全提醒制度。车辆要出园时,幼儿园必须做到“四检查一提醒”,即:检查轮胎、油路、电路、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位、部件,确保运行正常;检查灭火器、逃生窗、救生锤等设施,确保齐全有效;检查校车驾驶人出车前的状况,确保其休息充足、精神状态良好;检查随车照管员是否带好接送学生(幼儿)的应急药品箱等物品;进行安全提醒,确保校车驾驶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应急逃生通道畅通等。二是把牢学生(幼儿)交接关。校车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随车照管人员职责、校车驾驶人职责,认真填写《学生(幼儿)上下车情况记录表》,把牢学生(幼儿)交接关,坚决杜绝因交接环节中的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3)抓好“三个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一是校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县校车办要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分析确定应当列入重点监管的对象,明确校车管理、使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见面、教育管理措施,严格督促驾驶人违法记分“清零”行动,对记满12分和违法记录30次以上未处理的驾驶人,7月底前要100%受到教育处理。二是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活动。各单位要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幼儿园园长等关键人员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简称“刑九”)、省校车办《关于转发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湘校车办通[20xx]1号),观看《校车安全事故案例视频》,进一步强化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幼儿园园长的法律法规意识、责任使命意识、力保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校车驾驶人守法按章驾驶、文明安全驾驶素养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三是联合公安交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单位要主动与辖区内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协商,组成联合整治组,针对7时-9时、15时-18时等重点时段,在不同地段进行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校车超员超载超速行为。
四、实施步骤
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结合正在进行的“监管执法年”活动,在全县各学校开展“三大”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7月2日至7月3日)
县教育局于7月4日召开“三大”行动动员会,对全县教育系统“三大”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学校要根据“三大”行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7月3日至9月25日)
1、各学校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各学校要立足本校及周边地区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结合不同年龄学生认知特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到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系列宣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或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课外教育教学阵地,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支持,布置开设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体验活动及专题讲座。要发挥宣传简报、校园广播、网络、专栏、电子屏幕、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专题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手机短信、校讯通、知识讲座、张挂标语口号、分发安全倡议书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地震、防暴恐、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和防网络诈骗等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教育,真正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要利用班队活动等时机,组织开展专题讨论,让学生参与其中,切身感受,强化意识,提高认识,熟练掌握自救自护技能。
2、各学校集中开展“三大”行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学校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县教育局对各类整改不到位的隐患执行刚性处罚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教育系统无安全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学校分别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县教育局组织专门班子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情况通报,总结工作经验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实具体,行动上快速有力。
各学校要明确各自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加大对事故学校法人、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要实施严肃的责任追究,学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事故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