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目的
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氛围,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勇敢顽强、拼搏奋斗、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举办单位
学生处、体育组。
三、竞赛项目
男子篮球赛。
四、竞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
11月18日(周五,下午3:20),11月22日(周二,下午4:10),11月25日(周五,下午3:20),11月29日(周二,下午4:10),12月2日(周五,下午3:20),。
以上时间均为正式比赛时间,因有17个班级,所以抽签决定有2个班需提前进行一场比赛,日期另行单独通知。如遇天气或其他原因不能比赛,另行通知。
2、比赛地点:篮球场、体育馆(前四名)
3、11月16日中午12点体育组吕希芳老师处抽签。
五、参赛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参赛,每班报一队,最多十二名队员,不得少于五名队员。
六、竞赛办法
淘汰赛。
比赛规则
(一)报名截止时间11月17日下午4点前,并将写有姓名、号码、照片的参赛证送交体育组z老师处。
(二)比赛开始前5分钟,各队至记录台确认该队上场5名球员姓名、号码和队长名单,并在记录表上签字。
(三)裁判员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5分钟到达场地,即开始行使权力。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场内或场外的违反规则的行为作出裁判。比赛结束时,主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字。
(四)比赛时间:分为两个半时,每半时15分钟包干(不停表)。上下半场采用中圈争球决定球权。整场比赛可以暂停3次,最后5分钟最多一次暂停,每次暂停30秒。
(五)比赛胜负裁定:在比赛时间内得分较多的队为胜方。如果某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满5名,视为弃权;赛中队员5次犯规即罚下,场上不满5人参赛,视为失败。参赛队迟到十分钟视为弃权。比分均为0:10。平局加赛5分钟,不得暂停。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队即因弃权告负:
1、球队在主裁判员通知后拒绝比赛。
2、球队以其行为阻碍比赛的进行。
3、不准借用非本班队员,一经发现,取消该队该场比赛资格,并且判另外一方获得胜利。
(七)各参赛队伍需在11月17前将本队人员编制名单上交体育组后,名单一旦上交,不允许以何种原因更改。在编队员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继续参加比赛者,亦作为在编队员不可替换。
(八)比赛中出现例外情况以及现场秩序遭到破坏,将由学生处裁定处理。
七、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服装统一,号码清晰。
2、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班级比赛成绩。
八、名次
1、本次比赛决出前4名,颁发奖状。
2、设精神文明运动队和优秀组织奖各一名,颁发奖状。(x老师)
九、裁判:
体育组统一安排老师,各班选报2名学生作为当场比赛记录员等工作
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体育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