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3月15日,旅客乘坐飞机时,可以将符合航空公司要求的照相机随身携带或放置于行李箱进行托运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旅客手提行李,可以携带含不超过100瓦特小时的锂电池,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摄像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用电池登机;
2、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每位旅客可以携带含超过100瓦特小时,但不超过160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此类备用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作为随身物品携带,不能进行托运服务;
3、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瓦特小时的大型锂电池或相关电子设备登基或进行托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