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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本金还了,利息不给怎么办

2023-09-23 来源:欧得旅游网

借款合同利息约定不明确或超过法定范围时,借款人可以不偿还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除外。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如果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则视为没有利息。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利息约定不明确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利息将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或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况的,借款人可以不偿还利息:当事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自然人之间借款时约定利息不明确的;或者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定的范围,对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可以不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拓展延伸

借款人已还本金,但拒绝支付利息,如何维护债权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维护债权利益需要采取一系列合法措施。首先,您可以与借款人进行沟通,明确强调利息支付的重要性,并提供相关法律条款和合同条款作为支持。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制定合适的法律行动方案。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并可能追加罚息和律师费用。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替代性解决方案,如调解或仲裁,以便在不经过漫长的诉讼过程的情况下解决争议。无论采取何种行动,确保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和程序是非常重要的。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您的策略。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人可以不偿还利息的情况包括当事人未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时约定利息不明确、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定范围属于高利贷部分。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除非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若借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则视为没有利息。对于利息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应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情况视为没有利息。维护债权利益可以通过与借款人沟通、寻求法律援助或采取其他解决方案等方式进行。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并制定适合的策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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