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借贷不能提前扣除利息。因为首先扣除利息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获得的贷款少于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影响了资金的正常使用,增加了借款人的负担,也容易引起借款人双方的纠纷。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仍在提供贷款时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借款人只需按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并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