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合格产品是指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没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未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等情形的产品。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