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持劳动能力鉴定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依据工伤认定书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拿到工伤认定书,如果是一般伤害,可以直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如果伤情较重,等到伤情稳定,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了,鉴定到级别,就依据相关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到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认定下来后能否复议
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认定决定下来后多久才能生效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多久生效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2、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即可生效。工伤怎么申请认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工伤认定:1、当事人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2、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3、认定工伤后应当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4、如果单位依旧不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下来
工伤认定书自受理工伤认定之日起最长60日下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请问工伤认定书多久才能下来
工伤认定书一般是60天左右下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完毕之后,就会通知申请人过来领取工伤认定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如果认定不了工伤应该怎样赔偿
如果认定不了工伤,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雇主承担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