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期财产分割,遵循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个人所有,但对方提供资助、辅助劳动或生活帮助的则为共有财产,根据贡献程度确定份额。共同购置的财产按份共有。
法律分析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一)同居後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二)同居後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