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若双方同居关系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则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半路夫妻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那么婚后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会参与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未婚型同居关系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未婚型同居关系财产纠纷的解决办法:一般情况下,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分割。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取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方式予以分割。若该同居关系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共同财产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利于子女、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放弃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放弃一般是有效力的。但如果该放弃行为以损害第三方为目的的,应当认定为无效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