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有哪些类型
借款合同的类型有以下几种:
1.金融机构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而签订的借款合同;
2.关于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
3.金融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
4.关于政府部门根据政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
二、借款合同效力纠纷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效力纠纷分为以下5种:
1.关于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
根据《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所以,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是不能作为贷款人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的。
2.金融机构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而签订的借款合同
《商业银行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由于制定该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所以有较多的强制性规定。因而一般情况下除了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的利率的规定会导致合同条款无效外,违反《商业银行法》的其他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3.金融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
如果出租方为不具备经营贷款业务的企业的,则按一般企业间借款合同处理,认定合同无效;如果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则按出借人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般借款合同处理。
4.关于政府部门根据政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
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为扶持特定的企业、行业发展,可以发放财政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定期归还。由政府机关发放的贷款,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认定此种借款合同有效。
5.关于借贷双方主体资格存在瑕疵的借款合同
最高院要求遵循以下处理原则,合同认定无效后,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于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三、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借款合同有以下基本特征:
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
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