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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合伙买了一辆汽车被我的合伙人抵押给别人别人把他卖掉了怎么办?

2023-09-12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和合伙人一起创业,签了合伙人协议,他和我地区离得远,很少做事,怎么把他除名?

法律分析:要根据情况细分。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和别人合伙开店,因为合伙人不诚实,我不退股或转让股权,合伙人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般要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只能去法院诉讼。想退股的话,正常是需要全体合伙人同意,,若对方不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提前30日通知对方,也可退伙。但是若没有合伙协议,则需先证明有合伙的事实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我和别人合伙开店,因为合伙人不诚实,我不退股或转让股权,合伙人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般要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只能去法院诉讼。想退股的话,正常是需要全体合伙人同意,,若对方不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提前30日通知对方,也可退伙。但是若没有合伙协议,则需先证明有合伙的事实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我和我的合伙人一起买了一辆车,现在他的财产被法院扣押了,我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分析:原告在起诉时,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被告的财产,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实施财产保全的裁定。原告在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即若原告方败诉的话,被告方可以主张原告赔偿因查封扣押造成的财产损失。此项规定对双方都是公平的,既有权利的同进也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和别人合伙工作,结果另一个人受伤了,其他合伙人需要负责吗?

合伙干活,其中一人受伤时,若两人不是雇佣关系,且另一方无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由对方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两人为雇佣关系,根据合伙时所定立的合同内容中关于工作时受伤责任的规定为准;用人单位派遣两人工作时受伤,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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