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买车一方偷卖属于侵犯财产罪,可以协商或向法院起诉处理。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财产,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侵犯财产罪的客体是社会主义财产关系,包括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以及公民私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关系。这种财产关系的物质表现是各种具体财物,无主物不属于侵犯财产罪的对象。贪污的赃款赃物,走私的物品,赌场上的赌资等,虽是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或供犯罪使用的财物,但这些财物由其原来的合法所有人或应由有关国家机关予以没收归公,仍不得非法加以侵犯,因而仍可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
合伙买车后,另一个方退出办法如下:
1、可以进行协商处理,俩人按原投资比例分配卖车所得款,结束合伙;
2、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合伙买车被另一方偷偷卖掉已经构成了侵犯财产罪。本罪的客体是社会主义财产关系,包括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以及公民私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关系。这种财产关系的物质表现是各种具体财物,无主物不属于侵犯财产罪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