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个体户开票不是必须打到对公户。
没有法律规定个体户开普通发票一定要对公帐户。
个体户开票流程:
1、个体户可以携带税务登记证、买卖合同等材料,前往税务厅申请代开发票;
2、个体户需要先依法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然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领购簿》并领购发票;
3、如果个体户已经拥有税务登记证,那就携带《发票领购簿》前往税务办理中心领购发票;
4、个体户可以下载相关的开票软件,按个人需求开具发票。
个体经营一般开普通发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去办理购买普通发票的手续。如果对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且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你可以到你的主管国税机关代开。
1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2 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3 需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需报送的资料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4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5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发票购领簿、税控IC卡(税控机打发票使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
6 下载开票软件,进入开票界面,按自己需要开票。
7 个体户如果需要代开发票,凭你的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
第十七条: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
第十八条: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