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订立合同的原则包括了五种,即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
一、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
格式合同通常是有效的。但违反民法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滥用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二、合同履行权保护原则
合同履行权保护的原则主要包括: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公平原则;
4、平等原则;
5、正确履行原则;
6、兼顾附随义务原则等。
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交易习惯和社会公德,社会风俗。
三、政府采购法应当遵循什么的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2、公平竞争原则。公平原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法则,是政府采购的基本规则。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处于平等地位而确立的。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向成熟时期过渡阶段,尤其要大力推崇这一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