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为: 一、领取税务机关审核登记后发放的税务登记证; 二、确定明确的税务登记人员,按照当地的税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登记发票; 三、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且按时提供交税前登记的有关资料。 四、带着经营活动产生的发票和会计记录前往税务局进行交税。一般而言,在纳税申报环节,个体户都应注意按照当地的法律对税务进行自我检查并且接受税务机关的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