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纳税采用三种税收制度: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全年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2)成本包括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3)费用包括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4)税金包括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损失包括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
(6)其他支出包括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7)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a.个人所得税税款;
b.税收滞纳金;
c.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d.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e.赞助支出;
f.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g.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h.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8)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个体户经营所得适用税率是五级累进税率,具体如下: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十;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
(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五。
计算方法如下:
1、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的月经营收入额(结算额)乘以适用征收率;
2、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如下:
1、可以直接到税务局的个税窗口进行申报或者是在当地地税局官网进行申报;
2、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3、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二、个体户的缴税定额
1、确定符合申报条件:定额税主要适用于经营规模小、销售的货物单位价值低,又没有能力建帐核算的这类个体工商户。如果经营规模较大,或者销售单位价值较高货物的,则必须依法建账,由税务机关按照“查账征收”方式进行管理。2、申报: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定额税”方式缴税。需要携带营业执照、规定的表单,以及相关的定税要素证明材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3、申报通过后,直接按规定日期去税务营业厅进行交税就可以了。
三、个体工商户所得税要怎么征收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下:
1、查账征收,要求个体工商户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核算,在缴纳个税时按照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及损失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个税;
2、定期定额征收,是对没有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依法按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从而确定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影响其个人所得税的因素是营业额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率。
按照文件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营业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