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东西?
(一) 选址。
1.《房屋产权证证》复印件(产权为单位所属需加盖产权方公章)及设立登记表上盖章或签名。
2、“房屋用途”必须为“非住宅”,否则不能注册。
3、《房租租赁合同》原件及不少于3个月的租房发漂。
4、个人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二)股东身份证。
1、全体自然人股东二代身份证原件。
2、全体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正副本、国地税正本、代码正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
(三)注册资金。
1、按出资金额将资金存入各个股东的银行账户(一般选址工商银行,多存入100元)
2、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和您一起到银行办理入资手续。这涉及到您的资金安全,所以需要您亲自到场;这是您唯一需要到场办理的事项,其他所有和资金无关的事项,我们都可以全权代理。
(四)确定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
1、法定代表人、经理可以为同一个人。
2、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人员,不是股东的,还需要另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18周岁至今的简历,一寸近期证照一张。
(五) 确定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请据实填写,我们会为您按工商局的要求修改。
(六) 公司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编、所属街道。
如果没有公司固定电话,请留其他可以联系到您的固定电话。
(七)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二、办理流程是?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9、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0、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应当缴纳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