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实施故意伤害后死亡的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故意伤害案件嫌疑人死亡民事赔偿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终止。简单的来说,就是无法再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民事上,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有侵权行为,依法应当进行赔偿,也就是“侵权之债”,是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这种债务关系应当被犯罪嫌疑人的继承人所继承,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的继承人应当对受害人家属予以赔偿。
在犯罪嫌疑人都已经死亡了的情况下,去追究死者的刑事责任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但是,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话,那么对故意伤害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判决死刑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