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可以再婚拒绝支付抚养费,如果女方以再婚或者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女方,向法院申请判决女方支付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以前的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一、子女抚养费不给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子女抚养费不给能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不给付的,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履行义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可是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不给抚养费会被对方起诉。如果法院作出了给付抚养费的判决,且判决以生效,当事人不给抚养费,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