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嫁妆钱判给女方。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一、离婚彩礼如何分配
离婚彩礼的分配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彩礼可以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的。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会让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彩礼的分割与返还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都可以被认定是一般的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彩礼,可以被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彩礼,那么可以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那么该彩礼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约定的,那么双方当事人需要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二、如何离婚陪嫁财产分配法律知识
离婚时女方的嫁妆怎么处理取决于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获得的嫁妆,或者虽然是婚后获得,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则该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如果是婚后赠与,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结婚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为女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之后,女方父母赠与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