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人员被辞退没有赔偿。
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
超龄人员被辞退的后果:
1、经济收入下降:超龄人员被辞退后,失去了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经济收入会受到影响;
2、退休金待遇降低:如果超龄人员在被辞退前没有提前申请退休或者没有满足退休的相关条件,那么其退休金待遇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可能会被迫接受较低的退休金待遇;
3、就业难度增加:超龄人员在失去工作后,由于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再次找到合适的工作会变得更加困难;
4、心理压力增加:超龄人员被辞退后,可能会面临心理上的压力和困境,感到自己已经失去了工作和生活的重心。
综上所述,超龄人员被辞退后会面临各种不同的后果,但也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寻找新的工作机会等方式来应对和克服这些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