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有,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无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约定管辖不明确如何处理的规定
按以下的顺序确定:1、有无约定合同履行地(包括交货地)无由被告人住所地法院和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2、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是否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任何一方即可,包括原被告)。3、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不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实际履行该合同履行地法院。4、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论合同是否实际履行,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5、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未实际履行该合同未实际履行地法院。6、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7、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居间合同纠纷管辖法院规定
如果居间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管辖的法院的,按照合同约定到该法院起诉,但是需注意约定的法院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居间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