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金;拒不支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