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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规定

2023-09-09 来源:欧得旅游网

合同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发生纠纷,当事人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只要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合同签订、履行有实际联系的,约定都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选择管辖法院。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如果是个人的,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如果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企业一般以注册地为住所,如果实际经营地址或主要办事机构与注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的经营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合同履行地是指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什么地方履行合同义务。根据这一规定起诉,要看要双方争议的标的是什么,履行地是在哪里,如果合同明确了合同履行地,自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履行地法院起诉。对于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最高人民法院制订了司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说明。比如,买卖合同纠纷,卖方履行了供货义务,要求买方付款的,原告所在地也可以认为是合同履行地。

一、合同违约起诉地点是什么

合同违约起诉地点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

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1)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

(2)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3)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具有法律意义,否则对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其实际意义相当微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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