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的房屋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类型 结构,含地下室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改变用途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条款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一次性付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壹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无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2.房屋在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环境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地下室等配套设施。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装饰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如擅自对房屋的结构破坏,甲方有权按房屋的价值向乙方索赔。对装饰物的工料费的权属处理,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租赁期间,发生固有设施损坏的(门锁、开关、管道等),乙方须负责维修,保持设施的完善。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的月租金。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 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的月租金。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