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中国 公司(简称甲方)和 国 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 年 月份起至 年 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 套(件),计总值 万美元。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 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发票(正本 份,副本 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 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 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 %。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底止,提供 机器 台,准备设备 台,以及测试仪器 台,附配件 套等,计总值 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 机器, 年 月交货。
2. 机器, 年 月交货。
3.其他设备, 年 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 年 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 国 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 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国 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国 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