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能否将继承权放弃?

2024-07-02 来源:欧得旅游网

继承权可放弃,放弃继承需以书面形式表示。受遗赠人需在60天内接受或放弃受遗赠,未表示视为放弃。继承人清偿税款和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可自愿偿还。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可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分析

继承权可以放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拓展延伸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效果及注意事项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主动放弃其在遗产分配中的权益。法律上,放弃继承权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果。首先,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益,不再享有遗产所带来的财产权利和利益。其次,放弃继承权可以影响遗产的分配,可能导致其他继承人的份额增加。此外,放弃继承权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例如,通常需要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意愿,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给相关机构或法院。此外,放弃继承权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和条件,需要仔细考虑和咨询专业法律意见。在决定是否放弃继承权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和合法权利不受损害。

结语

放弃继承权是一项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注意事项。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益,不再享有财产权利和利益。同时,放弃继承权可能会影响遗产的分配,增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在决定是否放弃继承权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和合法权利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