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工资税前扣除:退休人员除了领取社会统筹养老金外,我公司还对其支付一些补助和福利,例如:工资、医疗费用、卫生费、党支部书记补贴、报刊杂志费、煤气补助,降温费补助、离退休干部健康养护费、节日福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以公司发生的上述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退休人员工资个税:离休工资及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税,各类补贴、奖金、实物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税前扣除问题:如与返聘单位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个人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允许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如未与返聘单位办理用工手续,个人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劳务费在税前扣除。企业应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协议,以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或申报证明等资料。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