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即发包方)
乙方:(即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根据学校师生膳食需要将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将共同遵守、执行下列之条款。
一、承包起止时间:
二、相关补贴及履约保证金:因学生人数少,甲方应每月补助乙方开水费100.00元整(一学年合计10个月)。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承包期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食堂内场地和固定资产提供给乙方经营使用并无偿提供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的住房。
2、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3、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甲方总务处负责人有权了解和查看乙方财务经营收支状况。
4、甲方尽量协助乙方引导师生在本食堂用膳,但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外选择就餐的自由。
5、甲方可将乙方在投标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而受到的各种罚款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乙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6、甲方每日后勤相关管理人员检查食堂经营管理情况。检查项目包括采购、清洗、烹饪、售卖、留样、卫生状况、服务态度等方面。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和服务部享有经营自主权,必须独家经营,不作分包。同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2、承包后乙方可以在食堂内向学生供应三餐、夜点、各种小吃(如:馒头、肉包、油条、蛎饼、春卷、光饼、炸鸡翅、炸鸡腿、炒面、馄饨、豆浆、花生汤、绿豆汤等),严禁供应各类酒和香烟,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情节较轻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0元以上直至强行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食堂营业时间(中午不得超过1点半,晚上不得超过10点),晚间向学生供应夜点期间,以不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休息为准,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元以上直至强行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乙方。
4、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至少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费用由乙方自理。食堂和服务部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倒。乙方应认真履行附件一《有关要求及处罚》的规定。
5、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的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6、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对食堂和服务部实施水、电改造、房屋装修以及结构改造。否则,若发生任何意外事件,其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应以薄利多销、服务师生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为宗旨,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严禁销售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食物(食品)及伪劣商品,若因销售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食物(食品)而发生中毒事故的,乙方应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经营应公道、不短斤少两,不哄抬物价,食品的定价不得高于镇区副食品商店同类食品的零售价。
9、乙方应严把原料和副食品的采购检验关,应向供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外购的粮油、鱼肉、蔬菜类等,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并尽量减少生食和野味菜品的供应销售。定型的食品包装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坚决杜绝伪劣商品和“三无”食品进入学校,并建立好台帐制度。
10、食品、食品原料的采购要定人定点,确保新鲜,无过期变质,直接入口的热食品、定形包装的食品采购要建立索证制度(即向供应方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及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
11、乙方的仓库应防蝇、防鼠、防蟑螂、防潮、通风,环境要整洁,布局应合理,所有的食品(商品)应分类分架,贴上标签,注明单价,隔地离墙排列存放,并定期对库存的主副食品进行检验,防止销售使用过期、变质的库存的主副食品。
12、乙方应在固定的区位堆放未清洗的蔬菜,蔬菜的冲洗应按程序进行充分的浸泡、清洗干净,以防止农药的成分残留,已清洗干净和切好的蔬菜必须放在固定的器具内,并用白色的布加罩,不得随意堆放。
13、已熟的菜肴应用干净的不锈钢、铝合金等器具装盛(不能用塑料器具),并存放在分菜间的案桌上,在未出售期间应加盖或罩上白色干净(已消毒)的布,包括半成品。罩生菜的白布和罩熟菜的白布不能混用。冬天的饭菜必须保暖。
14、应有专用餐具洗消间,设有三口以上专用洗刷水池,具有充足有效的消毒及完善的保洁措施。乙方的餐具和储食具应经过“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并有严格的消毒和保洁措施。冰箱要定期清洗、确保没有异味,冰箱内的食品要生、熟、成品分开存放,防止发生交叉污染。
15、乙方应严禁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售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内,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以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和安全。
16、油炸品和粮食类制品的加工应在甲方指定的工作间内进行。
17、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能讲究个人卫生,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佩戴工作标志,保持服饰整洁,严禁留长指甲、长发、戴戒指、染指甲。
18、乙方应指定专人随时冲洗,保持学生餐厅、厨房、售菜间的地面和灶台、工作台、柜台、货架、门窗、墙裙、包干区等环境卫生,并及时清扫转运垃圾,定期进行消毒,厨房及餐厅的垃圾要随手加盖,垃圾要随时清理。
19、乙方不得在食堂和服务部周围及其它场所搭盖、摆摊设点和堆放杂物,不允许以各种名义到学生宿舍销售饭菜和食品。
20、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工作制度和门禁制度,晚间营业一般不超过熄灯的时间。膳厅内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在晚自习和上课时间内不得播放音像制品。
21、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即每餐每种食品150克专用于留样冰箱内,48小时后如无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方可弃去),并有留样记录,严禁出售剩余的变质饭菜,被学校查到每次罚款200元。
22、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自费办理好《健康证》,属于外来人口还应到户口管理部门自费办理《暂住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为18-50周岁,(2)具有身份证,健康证。
2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乱装闸刀开关和插座等。并努力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24、承包者应配备较强的管理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不得中途转让承包合同,否则取消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承担相关责任。
25、乙方若需借用学校的用品,必须造册登记,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26、承包期内,乙方所使用的厨房、仓库、餐厅、宿舍的用水、用电每月按实际使用用量并根据物委的定价按时交纳电费。如发现偷电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罚款处理。
27、承包期间若产生食物中毒、卫生不合格等原因被罚款、和由此产生的医疗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8、乙方必须保证在承包期内能亲自长久地在学校经营,一个月之内至少25天在校,不得无故离岗或交由他人经营。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的承包费、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学校有关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有资产完好交还甲方,否则甲方将按资产的实际损失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修理费或赔偿费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求偿。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证件而使甲方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具体见附件一《有关要求及处罚》),若违约金使用超过贰万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6、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和服务部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及所交承包金不予退还。
五、合同的解除:
1、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营业(指停止向师生供应饭菜等一餐以上),若乙方实施了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乙方应依本合同按时缴纳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若逾期缴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食堂另行发包,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当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1、2款的情形时,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将解除通知张贴在食堂大门时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12小时内将食堂清理整顿完毕交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了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甲方有权自行对食堂进行清理。乙方不得就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向甲方提出任何请求。
六、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另有附页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公章):
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