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中央空调主机的技术维护工作。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在双方相互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各自的责任,经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乙方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对甲方所使用的下列中央空调设备进行全年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使机组达到最佳运行工况及最佳运行效率,提高中央空调系统的整体安全运行系数:
1、风冷机组 设备品牌: 型号: 数量:
二、乙方根据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负责承担甲方所使用的中央空调主机维护工作,延长空调主机、系统管道、空调末端装置及相关辅助设施的工作寿命,为大楼最大限度的节省空调系统的运行费用。
三、甲方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工作人员充分配合。
2、甲方若发现机组工作失常或发生故障,以及状况不良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3、提供正常的供电电源及供电设施。
4、根据乙方提供的银行帐户,按合同规定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四、乙方责任:
1、 合同期间,乙方必须每年派工程师到甲方处,免费对甲方的相关操作维护人员进行一次
专业培训,帮助提高甲方操作工人对空调主机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程序及一般故障排除技术的相关认识,提高甲方工作队伍的技术水平,为空调主机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更好的条件。
2、 根据系统具体运行状况,调整及观察空调主机开机、运行状况,为甲方制定合理的运行计划及主机开、停机时间表。
3、 合同期间,乙方定期每季度一次派员到甲方机房进行巡视检查和保养,以便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故障隐患。
4、 每年停机期间,对上述空调主机设备进行一次年度性的全面检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在下一个运行期主机能安全、高效运行。
5、 乙方每年只提供四次应急服务,在接到甲方紧急故障维修通知后,将在6小时(节假日及下班时间 8 小时)内到达现场(因交通原因延误的除外)进行维修。若维修工期长,或需更换零配件的,则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处理方案及工期。
6、 每次工作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技术服务报告(一式两份)。
7、 乙方不定时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与指导服务。
8、 合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修理、检测等工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期间,所需更换或补充的零配件及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以优惠价向甲方供货。
六、合同期间,乙方不承担设备由非乙方人员造成的,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造成的损坏的责任,但有责任尽最大努力和最快速度进行抢修机组,使之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如在工作过程中由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甲方若对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满意时,有权利要求乙方对其工作进行改进。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若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方能生效。
八、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若乙方违约,则每天向甲方扣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5‰)的违约金,若甲方付款违约则每天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千分之五(5‰)的违约金。
九、中央空调主机全年维护保养人工费:¥ 元整(人民币 元整),若机组出现较大故障,如需拆修压缩机、拆换压缩机马达、穿管等则维修人工及材料费另计。
十、 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中央空调主机全年维护保养人工费: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80%,计¥ 元整(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满前一周内付20%,计¥ 元整(人民币 元整);
2、中央空调主机全年维护保养材料费100%预付款。(材料费用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十一、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发生的债务,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偿还未结清的款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有效期:从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十五、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同等有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