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金乡县金山街与崇文大道交汇处蒜都·天兴大厦;
地上共室、第室。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精装商业公寓租赁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甲方净得壹万元整。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在上房前支付第1年租金,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第2年租金元整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后,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天然气费;
3.物业管理费用;
4.供暖费;
5.与该房屋使用、租赁经营等相关税费。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同意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2、租赁期满前壹个月,如乙方未明确表示继续租赁的,则视为乙方不继续承租,甲方另行租赁给他人。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格力牌空调 贰套;
卫生间坐便器、洗手盆、花洒各 壹套。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
电表现为: 度;
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电话: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