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及幼儿园简介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面向全国招生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综合性独立学院。建校以来,学校始终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核心办学理念,既博采众长,又大胆创新,综合办学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现已开设涵盖理、工、文、经、管、法等学科的51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近1.9万人(其中90%以上的学生高考分数超过当地本二线),在校硕士研究生70人(与厦门大学联合培养)。
学校坐落于地处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与厦门大学本部隔海相望。校园依山面海,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校内装备有一流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拥有藏书超过150万册的“五星级”图书馆,并设有水上音乐广场、高尔夫球练习场、棒球场等特色文体场馆。更多精彩资讯请点击查看招聘微海报或学校网址相关宣传视频。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创办了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幼儿园,并计划将其办成一所高起点、高质量的幼儿园。嘉庚学院幼儿园拥有一流的硬件设施,在管理方面也得到了拥有丰富办学经验和优质办学资源的厦门大学幼儿园的鼎力支持。嘉庚学院幼儿园于2014年秋季首次招生,已开设4个年级、15个班级、幼儿383人。
二、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招聘岗位:幼儿教师若干名
应聘条件
1.师范院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考虑。一般情况下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2年以上正规幼儿园教学工作经验。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较强的执教能力,在幼儿教学工作岗位上曾被评为优秀教师或获得过教学技能竞赛较好名次者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性格开朗,有艺术、体育或环境创设能力等特长者优先考虑。
4.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电子邮件和微软办公软件应用。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认同“敬业、合作、务实、创新”的理念,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抗压能力。
6.愿意以学校所在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要居住地,至少居住3年。
三、待遇说明
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均无编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户口如需迁移可在调动时迁入厦门大学集体户,按厦门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本科生转正后每月应付工资不低于6700元(大专生为6000元),每年另外提供节假日等津贴4000余元;每学期发放一次绩效奖金,在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单次奖金数额不低于5500元。
四、应聘办法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通过电子邮件(hr@xujc.com),以附件形式(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8M,音、视频附件可以使用“超大附件功能”)提交如下申请材料,并请将邮件标题统一写为“毕业学校-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1.点击此处下载并填写幼儿园岗位申请表,可另附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
2.不超过一页篇幅的自荐信,并在右上角附上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
3.证件、资料类附件的电子档、扫描件或照片(请将每个图片文件的大小调整为不超过500K,所有图片放在一个压缩包内):
(1)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3)其他可证明个人资历、能力的材料。
**市**中心幼儿园是一所教育局所属的公办幼儿园,是**市特级幼儿园。幼儿园拥有两个园区,在职教职工58名,在园幼儿520名。
幼儿园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拟定招聘教师10名,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大专等其中有一个学历是学前教育专业亦可);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酌情考虑)。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5日。
三、报名方式:直接到幼儿园报名或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qq.com)。
四、招聘方式:考核面试
五、考核面试地点及时间:新安江中心幼儿园清江园区音乐厅(严州大道,**市实验小学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面试内容: 师德、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等
七、准备材料:报名表、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过后拿回,复印件留下)。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老师 58**0 郭老师 5**6
在经济危机下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力量,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甬政发〔XX〕1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定向招聘一批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确定
本次全市共招聘幼儿园教师500名,用人单位范围包括各种办学体制的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其中,海曙区36名,江东区31名,江北区28名,镇海区25名,北仑区35名,鄞州区85名,慈溪市77名,余姚市56名,奉化市25名,宁海县47名,象山县45名,大榭开发区2名、东钱湖旅游度假区4名,宁波国家高新区4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
(三)学历要求: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四)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具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各县(市)、区教育、人事部门网站招聘公告。
三、招聘基本范围(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一)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宁波市生源未就业的XX年、XX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毕业生((凭未就业登记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未就业的相关材料)。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宁波市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限报任教幼儿园所在县(市)、区的应聘岗位。
(五)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所属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一)本次招聘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同时对部分应聘人员给予政策倾斜。
1、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附加3分;
2、宁波市生源未就业的XX年、XX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凭未就业登记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未就业的相关材料)附加3分;
3、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加2分;
4、家境贫困的宁波大市生源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附加4分(凭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家庭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家庭证书,或劳动部门出示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以上各项加分不能累计。
(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由宁波市教育局会同宁波市人事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理论、学前教材教法、专业综合知识等,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同时组织进行。笔试成绩按卷面得分的40%计算。
各县(市)区教育局依据笔试成绩和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包括上课或试讲,幼教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考察。面试占总成绩60%。面试实际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