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
一是建立“服务接待”窗口和“首问责任”窗口。在市局机关一楼大厅建立“服务接待”窗口和“首问责任”窗口,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级局、各征收分局建立“首问责任”窗口,在窗口安排地税工作人员值班,负责接受咨询、提供指导、办理审批、协调督促和收集意见;
二是建立窗口值班队伍。市局机关成立由各窗口科室工作人员组建的窗口值班队伍,排出值班表。完善交接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衔接到位。同时要求和督促各县级局、各征收分局参照市局值班安排,落实“首问责任”窗口值班制度;
三是建立窗口运行台账。建立“服务接待”窗口运行台账,由值班人员根据来访情况,认真登记来访日期、受理事项、处理情况以及服务对象姓名及电话等情况,确保解决实际问题。
了解首问责任制
一、企业、群众来大厅办事,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对不属于本窗口业务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明确告知企业、群众具体负责该项业务的窗口名称及所在位置、联系电话。
三、对属于本窗口业务范围但不由本人负责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当场移交本窗口具体负责同志处理。
四、对于由本人负责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中心”相关规定办理。
一次性告知制
一、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时,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出具咨询单或在明白卡上提出明确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签名。
二、受理申请时,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审查材料时,发现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提供规范化文本。
四、现场验收时,当场出具书面意见。现场情况与书面申请不符或未达到法定标准的,在书面意见中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全部内容。
五、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的,“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对进驻单位、办事窗口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