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新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身份证到期前十五天,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办理新身份证的申请;
2、若旧身份证仍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若已过期,无法正常使用,需向公安机关申请临时身份证;
3、临时身份证自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发放,一般情况下是申请当天发放;
4、在新身份证制作期间,如需使用身份证,可凭户口簿和办理身份证的凭条,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该证明与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身份证的作用与重要性:
1、身份证明:身份证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身份证明文件;
2、法律效力:在法律事务中,身份证是确认个人身份的法定证件;
3、社会管理:身份证在社会管理中起到了人口信息登记和管理的作用;
4、便利服务:身份证号码与各种社会服务系统关联,便于公民享受各项服务;
5、安全保障:身份证的防伪特征有助于防止身份盗用和相关的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办理新身份证需在到期前十五天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有效期内的旧证可继续使用,过期则需申请临时证,通常三日内发放,新证制作期间可用户口簿和凭条开具具同等法律效力的户籍证明,以保障日常使用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