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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家属闹上门怎么办?

2024-07-08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

可以报警处理;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家属情绪比较激动也是正常的,能理解最好。作为肇事方在责任范围内,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特别是急救所需的费用。从法律上讲,作为肇事方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可以拒绝支付赔偿款,即使公安的事故认定书下达了,对认定书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换句话说,在权利义务还没有明确之前,法律上是可以拒绝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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